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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一季度政府不出台提价项目 节日物价稳
2008年01月16日齐鲁晚报
一季度青岛市政府不出台任何由本级政府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,其他区市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,在此期间也一律不得提高。15日,青岛市物价局召开会议,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,确保市民两节生活。 记者从15日召开的青岛市物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针对目前的物价形式,物价部门提出,物价、工商、质检、经贸等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,保障市场供应,加强市场价格监管,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,特别是要维护好两节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,使广大市民过上商品丰富、供应充足、物价稳定的节日。重点是要抓好两方面工作,一方面要组织好商品的生产、流通、销售,加大粮油肉禽蛋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,确保商品不出现脱销、断档现象。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,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。 会议明确提出,努力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,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的重点任务。经市政府同意,一季度市政府不出台任何由本级政府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。其他区市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,在此期间也一律不得提高。以后确需进行调整的,必须事先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审核批准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,落实好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;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,密切关注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及时提出对策建议;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;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,研究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,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。(完)(记者 于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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